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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主要职责
行政科室
农 业 站
畜 牧 站
公司鸡场
领导讲话
机构设置
 
  行政科室及职能:
  (一)办公室(编制10名,职数3名)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和局领导安排、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农业信息、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文件档案、信访接待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农村工作科(编制2名,职数1名)
承担地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研究提出全区农村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和指导性建议,并拟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和意见;研究制定农村小康建设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全面达小康建设的实施意见,并进行指导与督查;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小城镇建设。
  (三)种植业科(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提出全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组织发布区内农情动态、信息,组织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种子及其品种资源审定和进出口审查工作;承办起草种植业等项法规和拟定有关标准等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植物内检工作,监测预报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组织防治和扑灭。
  (四)产业化经营指导科(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区发展农业产业经营的政策建议;制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组织筹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资金,审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项目,协调和安排落实必要的项目资金和经费;建立“龙头”项目库,培训项目管理人才,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检查指导各县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
  (五)畜牧科(编制2名,职数1名)
指导全区畜牧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药检工作;承办起草畜牧、兽医、兽药、饲料、草业等项法规和拟定兽医、兽药、饲草、饲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对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实施畜产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和草地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种畜禽、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牧草、草种、兽用生物制品的登记和进出口审批;审核申报饲料生产许可证;指导全区畜牧、兽医行业业务工作。
  (六)市场经济信息科(编制4名,职数2名)
拟定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全区农业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队伍、能人大户的发展。负责全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七)农业综合开发科(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制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推荐、呈报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的统计报表和配合检查验收工作;反映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八)产业政策法规科(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拟定全区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承办全区农业各产业法规的起草和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规、规章中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条款提出审检意见;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九)农业质量标准科(编制2名,职数1名)
研究拟定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规程,制定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资源环境状况的监测;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地方标准的拟定;组织绿色、无公害食品标准的拟定及认证管理工作,组织有关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
  (十)发展计划科(编制4名,职数2名)
研究提出全区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重大发展项目;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全区重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审核、报批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年度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进出口的政策建议。
  (十一)外经外事科(编制1名,职数1名)
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协调管理我区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组织指导申报实施有关世行项目的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十二)科技教育科(编制1名,职数1名)
拟定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办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工作;管理科技成果及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拟定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区农业系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智力引进有关工作;负责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农民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工作。
  (十三)农村基层科(编制2名,职数1名)
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新时期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和农民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农村干群关系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农村稳定;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搞好农村其他组织建设工作。
  (十四)人事劳资科(编制4名,职数2名)
承办局机关并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负责全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搞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农村企业管理科(编制1名,职数1名)
负责农村乡镇企业的行政管理,搞好对乡镇企业的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研究拟定鼓励和支持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促进乡镇企业改革,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搞好农村乡镇企业管理人才培训,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扶持和引导农村乡镇企业进行改组、改造,不断采用先进技术、生产工艺和设备,增加市场竞争能力。